第二节 使用第几人称最适宜
特手们在进入写作状态时,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就像摄影需要选择不同的镜头、演唱需要选择不同的唱法,在特稿中,针对不同内容选择不同的人称,对于增强表达效果是很有帮助的。
1999年9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分别出版了《十八年〈家庭〉特稿精选》和《十五年〈知音〉特稿精选》。出于研究的需要,笔者以这两本选集为蓝本,对《家庭》、《知音》使用人称问题进行了统计。在《十八年〈家庭〉特稿精选》中,共发表了44篇特稿,其中,使用第一人称的有11篇,使用第三人称的有33篇;在《十五年〈知音〉特稿精选》中,共发表了52篇特稿,其中,使用第一人称的有16篇,使用第三人称的有36篇。由此可知,在特稿中,使用第三人称要比使用第一人称多得多。
一、 第三人称:他
站在“第三者”的平台上,使用第三人称进行描述,也叫全知型描述。
比如,在《热泪横流,不屈男孩终成研究生》中,湘男写道:
年轻朋友们,当你读完这篇故事,在感动之外,相信你会再次感叹“爱拼才会赢”这一真理!
比如,在《从神偷到总经理》中,关向东写道:
哈尔滨市新潮时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兰虎,他38岁的人生,充满着传奇色彩,16岁蹲拘留所,19岁被判刑劳改,刑满释放后,历尽艰辛,创业娶妻,成为私营企业家……
再比如,在《抖一抖张召忠的“老底儿”》(详见《传记文学》2003年第五期),余音写道:
保密,是军人的基本素养。作为军事理论家、中国新军事革命的启蒙者,张召忠更是深居简出,远离“炒作”。所以,张召忠头上始终罩着一副神秘的光环,许多读过他的书、看过他的节目的读者、观众对他是久闻其名,不知其人。
那么,张召忠为何方“高人”?他是怎样走向军事理论研究道路的?在战事评点的幕后,他是如何学习、生活、研究的?中国书市上“张召忠现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作为记者,我有幸多次采访张召忠,并与其保持了较多的联系。现将我所了解的张召忠的“老底儿”如实写出来,还庐山真面目,以便于广大读者更多地了解、认知、关爱他。
这种全知型描述可以让特手左右逢源,自由洒脱,比较符合特稿读者的阅读心理需求。
在特稿写作中,为什么全知型描述运用的比较广泛、普遍呢?柳达指出:
写小说属于个体劳动,读小说其实是在解读个体,因此宁愿更多的关心自己的当代人逐渐失去了看小说的耐性。而特稿关注的是大众生活,能及时地反映当代人普遍的苦与乐,所以以特稿为主体的这样一种快餐文化就此应运而生了。
我在特稿实践中最大的体会就是,特稿作为一种文化产物能最大限度地融入社会,与生活互动。我在采写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蒙受冤屈的当事人,一篇特稿出来后不仅能给予当事人精神安慰,还能在当事人与各种不良势力交涉时作为“武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今特稿所能起的作用远非小说所能比拟。就我采写的《22个上海弃儿寻亲记》而言,江苏寻找他们的亲人,一边在采写中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并以此为基础完成了长篇报告文学《震动全国的弃儿寻亲大行动》,央视和地方电视台都对此做了专题节目,不仅个人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更在解决当事人痛苦的过程中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因此,语言上要通俗、鲜活、大众化,人称上要多使用第三人称,让读者读到特稿,就像听朋友讲故事那样真切、亲切,而不能像当代小说家那样,语言上很自我,内容上很自我,又爱用第一人称来说事,容易与读者产生一定的隔阂。
二、第一人称:我
与使用第三人称相比,使用第一人称虽然相对少一些,但是,由于使用第一人称有助于强化特稿的真实性,所以,在写作煽情类、维权类、揭秘类、家教类等特稿时,也是经常使用的。
怎样将分散的材料巧妙串联起来、集于“我”一身呢?王炳辉结合自己的采写体会做了如下回答:
由于我不擅长讲理论,对于这一问题只能将我以前写的一篇发表在《华西都市报》并获得一等奖的稿子拿来作为例子。这篇稿子题为《53名偷渡者海上历险记》,当时我到拘留所采访时,被采访的偷渡人员多达12个,采访了足足两天,他们每人讲述的情况我都记了10多页纸,而且每人的经历都有许多不同之处,即使对同一时间发生的同一事件的描述也都有出入,如果我把每个人的经历都写出来,那肯定是一部十几万字的长篇,而且又要不断转换叙述角色,其中相似的情节又相当的多,要是那样写的话,这篇东西读者肯定不爱看,我当然不会这样写。于是我从中找出了焦点人物,那就是这艘偷渡船的“船长”,也就是这次偷渡事件的发起人之一,我采用这名“船长”自述的方式,把我从12个偷渡者所叙述的,从在家乡准备偷渡到海上历险,直至被遣送回来的经过全由“船长”一人“说”出来,这么一串连,情节就顺了,主题集中并凸现了,情节和细节也非常好看了。
在使用第一人称的时候,还有这样三种情况:
其一:我=作者,也就是特稿中的内容都是作者本人的亲历。比如:《余音:我用铁笔斗传销》(详见《北京青年报》
再比如,《我就是要打赢这场官司》(详见《中国青年报》
其二:我≠作者,特稿中的内容是作者采写的,被采访者与作者不是同一个人,特稿中的“我”就是被采写对象。比如:《海上“铁人”张健妻子讲的故事》(详见广州《家庭》2000年第10期下半月版头题)在导语中做了如下交代:
下面,就顺其自然地把描述主体转换为“我——李小娜”。
其三:特稿中的内容是经过作者整理的被采访者的“口述实录”。比如:
1980年8月至1983年8月,我受解放军总医院的派遣,非常荣幸地担任了小平同志的保健医生,在他身边工作了1000多个日日夜夜。这段时间,正值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初期,改革开放刚刚起步。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小平同志运筹帷幄的伟人风范,给我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印象。特别是他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的伟人风采,现在回忆起来,还是那样生动、真切,一切就仿佛发生在昨天一样……
这篇题为《非常荣幸,我曾是邓小平的保健医生》(详见《知音》第7期下半月版)的特稿,就是采用“傅志义口述、余音整理”的方式描述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采用后两种模式,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更加强化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