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72年4月30日(清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英国商人美查等四人集资1600两白银在上海创立《申报》。《申报》创立初期,美查在《论本馆作报本意》中以“新报之开馆卖报也,大抵以行业营生为计”,“但亦愿自伸 ...
《申报 》在定价方面另一个策略是针对不同的市场核定不同的价格,根据市场进行价格区隔。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起,《申报》每月售价为四角五分。到1907年规定:外埠全年大洋五元四角。日本全年八元四角,其他外国全年售洋十元八角。后从1908年9月起规定:本埠每份售大洋二分,本国境内全年九元六角,日本与本国境内相同,外国全年十四元。
《申报》的定价策略还体现在它的广告定价上。创刊初期,《申报》的广告量不大,特别是华商很少在报纸上刊登广告。针对这种情况,经营者把广告的收费价格定得非常便宜;为了吸引华商登广告,经营者将华商登广告的价格定为西人价格的四分之一。随着销路扩大,华商逐渐意识到广告的作用,他们在《申报》上刊登的广告日渐增多。这时,经营者及时调整了广告价格,华商和西商价格基本持平。1905年大改革后,中外广告的数量有了很大增加,广告费的计算也分为论前,后幅,长行三种。“论前(社论前面)广告一百字起码,多则以五十字递加。每字取洋一分,较前增加一倍。后副长行二百字起码,多则以十字递加,刊费照旧。”(《清末四十年申报史料》)这种根据广告的版面位置不同而区别定价的做法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
三.《申报》的分销渠道策略
分销渠道是4P营销组合理论里的第三个环节,是指某种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或用户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一切取得所有权(或协助所有权转移)的组织和个人。即产品所有权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的通道。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或用户,中间环节包括各种批发商,零售商,商业中介机构(交易所,经纪人等)。
《申报》创办初期,美查就在上海广泛寻求代销店,代销店早上拿报,晚上结帐,卖不完的还可以退还报馆,以这种方法来调动代销店的积极性,从而扩大销售。因此,一时间上海大街小巷的杂货店,书坊,刻字店,信局,打包铺,酒店,烟膏铺等,都有《申报》寄卖。《申报》经营者还把销售从城市深入到乡镇,从本埠拓展到外埠。为了增加销售,更好地与对手竞争,《申报》在杭州设立了分销处,负责杭州的报纸销售工作。之后又在宁波,苏州,南京,扬州等地设立分销处。到1881年,外埠的分销处有北京,天津等17处。每天销售的份数也从600份左右扩大到2000份左右。到1887年又增加了15处分销处,前后总共32处。到1907年,《申报》在西南地区的桂林,东北地区的哈尔滨,被俄国占领的海参崴以及国外如日本,英国,法国等地也先后设立了分销处,每天销量从1897年的7000-8000份增加到万余份。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大多数产品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供给消费者或用户,而是要经过或多或少的中间环节即通常所说的中间商来实现。所以现代营销学里强调分销渠道的畅通。《申报》创刊及经营的年代,中国的经济尚未进入市场经济,手工作坊式的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申报》的经营者能意识到销售渠道的重要性并付诸行动,其朴素的营销理念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四.《申报》的促销策略
现代营销学给促销下的定义是,营销者将有关企业及产品(品牌)的信息通过各种方式传递给消费者和用户,促进其了解,信赖并购买本企业的产品,以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促销的实质是营销者与购买者和潜在购买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为了有效地与购买者沟通信息,可以通过广告来传播有关企业及产品的信息;通过各种营业推广方式(如优惠,奖券,让利,赠品等)来增加顾客对产品的兴趣,进而促使其购买产品;通过各种公共关系手段来改善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还可派遣推销员面对面地说服顾客购买产品。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加强与顾客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产品的销售。
虽然《申报》和现代普通意义上的企业和产品的概念不尽相同,但作为一种媒介,其发行的报纸从本质上说也是一种产品,具有一般产品的本质特征,也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加强与读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从而扩大发行量和销售量。事实上,《申报》经营者也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促进销售。
《申报》在发刊的头三天,每号印600份。为了扩大影响,特在上海南北两市所有商号沿门赠阅,之后又招聘报贩,挨户劝订,甚至实行先看报后收钱的办法方便订户。1909年,《申报》改用白报纸印刷,同时改进版面,随报纸赠送画张。为此,该报特刊登启事“本报开设已有四十年,现为益求完备起见,特改用白报纸印刷外,并广搜材料,扩充内容,延请画师,将各处风景择有趣味者,绘成图画一大张,按日石附送。”此举既为自己的报纸做了广告,又开了《申报》附赠的先河。
作为媒介,《申报》充分发挥了自己广告版面的长处,不仅经常将报纸的各种变动以告白和启事的形式通告读者,还采取措施推销其广告版面。该报创刊的时候,就特意在报上说明,外地广告由卖报人代理,苏杭等地有想在《申报》上刊登广告的,就与“卖报店”私人接洽,“另加一半为卖报人饭资”。这里的“卖报人”就是报馆广告代理人,饭资就是广告代理费。经营者就是通过“饭资”这种手段激励“卖报人”为其销售广告版面。
从以上四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申报》的早期经营活动在自身定位,定价,分销渠道和促销方面已经体现出其经营者的朴素的市场营销思想萌芽。之所以称其为市场营销思想萌芽是因为,《申报》早期的经营活动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的指导,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经营者的决策也不是基于对各种经济因素的科学分析,而是出于经验式的直觉。但是,早在现代营销理论产生之前的一个世纪,《申报》的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就能体现出朴素的营销理念,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尽管该报纸的经营理念并不全是首创,其中一些是创刊前美查派钱昕伯向香港的报纸学习先进经验所得,但是能将香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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